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大学宜兴研究生院一期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9]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教育局,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宜兴市财政和江南大学共同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生食堂一空调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调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2交货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江南大学宜兴研究生院;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书后方可按照需方的要求生产并在 60 天内备足所有货品,送到现场的具体时间和数量由需方提前 10 天通知,安装工期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
2.6质量及检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7合同估算价:约10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VRV空调系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2投标单位中标后若无相应的机电安装资质,其中涉及货物的安装工程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并按建筑安装工程的要求编制整理相关资料。
3.3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只需提供所投机型)及加盖厂家公章的样本册(只需提供所投机型)。
注:以上证书等原件应录入诚信库后编入投标文件。
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
3.9其他: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4 日至2019 年 12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月 25日8 时40分,地点为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 一 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8月-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注: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于开标符合性检查后存档。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在施工期间计量1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70%,所有安装工程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送建设局审计科接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付清(具体付款按宜兴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准)。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 年 12月4日至 2019 年 12 月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陆女士
电 话:0510-817302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0510-68660879
2019年 12月 4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
【原文及附件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